清末民初的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,近年来,更有学者从多角度对其进行探讨。但是,迄今为止,这段时期的县知事审判原件尚不多见,资料欠缺已经成为这一领域的研究瓶颈。清末民初的县知事审判原件之所以不多见,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,一方面,清末民初的县衙档案能够完整保留下来的为数不多;另一方面,县知事兼理司法在当时已被视为落后的司法体制而为世人诟病,因此,也就没有人愿意整理和出版这一时期的县知事审判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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